□據新京報報道
  一年可達到數百億元規模的社會撫養費,終於被揭開神秘面紗的一角。
  今年7月至今,已有24個省份,依公民申請,陸續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徵繳總額,共計200.98億元。
  但同時,由於社會撫養費的收、支均由縣一級計生、財政部門統籌,尚無一省份能夠公開這筆巨額費用的用途。
  社會撫養費,這個與國家計劃生育制度伴隨30餘年的處罰事項,因標準混亂、底數不清、用途不明等,已成一個巨大的疑團。
  中央啟動實施“單獨二胎”,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策,令“社會撫養費”也走到改革的十字路口。
  問題 資金去向
  200億去向未公佈
  “各省級計生委、財政廳不掌握該省社會撫養費收支明細,恰恰說明失職的存在,巨額社會撫養費的收支,一直疏於監管。”申請公開撫養費收支的吳有水說。
  12月4日,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通報,2012年度全省社會撫養費總額14.56億元。
  作為第24個公開社會撫養信息的省份,廣東省衛計委依然只拿出了“面子”(征收總額),沒有“裡子”(錢花哪兒了)。用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的話來講,沒有支出明細,沒有審計報告,“這種公開不充分,公眾的知情權根本沒有得到滿足”。今年9月起,國家衛生計生委官員多次表示,各省人口計生部門應主動公開社會撫養費信息,歡迎社會監督。今年11月1日,還公告要求遼寧、安徽、江西、山東、海南、重慶、甘肅7省份人口計生委,限期向公民吳有水公開該省份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的收支信息。
  截至昨日,僅有24個省份公開了2012年征收情況,共計超200億元。
  計劃生育制度實施30餘年,全國社會撫養費收了多少,可從24省份一年200億元中窺見一斑。但是,這筆錢用哪兒了?多省份人口計生委、財政廳的解釋是:社會撫養費用途,自己不掌握,由縣級計生部門征收,歸同級財政支配。今年9月初,國家審計署稱,近年未對社會撫養費組織過全面審計,未全面掌握這筆資金的底數。
  兩周後,審計署首次公佈9省45縣2009-2012年社會撫養費收支審計結果:幾乎每一個縣都存在如下問題:漏報計劃外生育人數;征收標準不公,基層自由裁量權過大;數以百萬、千萬計的實際徵繳費用未繳入國庫;基層政府社會撫養費被截留、挪用、私分。近年來,一些縣級政府甚至向基層攤派征收指標,導致一些地方為收取社會撫養費“放水養魚”,對“超生”漠視,對“罰款”熱衷的現象屢屢被媒體曝光,更引發公眾質疑“社會撫養費究竟撫養了誰?”
  吳有水說,“各省級計生委、財政廳不掌握社會撫養費收支明細,恰恰說明失職的存在,巨額社會撫養費的收支,一直失於監管”。
  問題 政策執行
  撫養費與上戶口是否需捆綁
  2011年4月29日,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接受人民網在線訪談時介紹,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到沒有戶口的人有1300多萬,大部分是因超生未上戶口。
  張藝謀涉嫌超生事件,讓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和戶口之間的“捆綁”迷局,再度引發公眾關註。
  “張藝謀3子女在我所辦理戶籍證明時出示了結婚證及出生證明,符合上戶的要求,手續合法,不涉及違法行為。”近日,無錫濱湖區黿頭渚派出所民警的解釋,一度讓公眾輿論迷惘:被計生部門定性為違法出生的孩子,不繳清社會撫養費就能上戶口?
  我國現行《戶口登記條例》明文規定,戶口登記機關應該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登記,無附加條件。
  但是,在現實中,除福建、河北、江蘇、四川等地,近年來禁止了“本轄區戶籍登記工作與計生證明進行捆綁”外,多數地方均頒佈《規定》或《通知》,將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俗稱“準生證”)或社會撫養費繳清證明,作為新生兒入戶的前置條件。
  “每個已出生的孩子,不能因為家長沒有繳納社會撫養費而成為黑戶。”已取消計生證明作為戶口登記前置條件的無錫警方如是說。
  然而,一位尚未取消計生證明與戶口“捆綁”的省會城市公安局戶政系統人士表示,由於計劃生育指標對各級政府的考核壓力,現在很難取消計生證明作為戶口登記的前置條件。
  今年7月,媒體報道四川瀘州16歲少女蔡艷瓊因家貧,繳不起父母超生她的社會撫養費,無戶籍無法參加中考,喝農藥自殺,再次引發輿論對“社會撫養費捆綁戶口”的質疑。7月25日,當地派出所稱已為蔡艷瓊辦好了戶口。12月2日,10位學者、律師上書國務院、公安部,建言撤銷各地不適當的規範性文件,在全國統一取消計生證明,特別是社會撫養費繳納證明與戶口登記的“捆綁”。  (原標題:多省份稱“用途自己不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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