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6月4日電(王艷龍 李斌)在第四十三屆“六·五”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昆明理工大學聯合建立的“環境司法創新教學研究基地”在昆明中院簽約並揭牌成立,標誌雲南開啟高等學校與司法機關深度合作機制。
  據《昆明理工大學與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建立環境司法創新教學研究基地協議書》,雙方將在環境司法創新教學研究和實踐領域開展深度合作。昆明理工大學定期安排合適的碩士研究生到昆明中院實習,由昆明中院法官指導併進行考評;昆明中院安排法官參與該校碩士研究生教學,開展庭審觀摩、相關法律問題研討等教學活動,同時,研究設立專門針對法官的法學理論提升課程,培養專業型、專家型審判人才隊伍;針對環境司法創新法律問題展開學術研究,共同擬定研究課題,申報研究項目,將研究成果運用於環境司法審判與教學實踐中,並適時發表或呈送有關部門;合作組織“高校模擬環境法庭比賽”,定期舉辦形式多樣的環境司法創新宣傳活動,並探索建立關於環境司法創新的交流媒介和服務平臺。
  昆明理工大學黨委副書記孫書行說,當前,氣候變化、霧霾肆虐、生態安全、高原湖泊保護、重金屬污染、石漠化的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成為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主要制約因素。“選擇在世界環境日即將到來之際舉行簽約與授牌儀式,在於呼籲全社會共同參與環境保護,向污染宣戰,同時,倡導加強對環境司法的保護力度。”
  “為促進完善環境司法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推進資源環境審判機構建設,探索跨行政區劃的環境司法保護機制,昆明中院攜手昆明理工大學,共謀合作,為環境保護工作做出自己的努力。”昆明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羅朝峰認為,司法是制度目標得以實現的重要保障,可以從制度建設和法治之道兩方面來解決環境問題。昆明中院作為全國司法改革的先行者,於2008年底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負責審理昆明市的環境保護案件,探索實踐了涉環保案件的“民事、刑事、行政、執行”四審合一審判模式,與昆明理工大學共同完成環保部《環境保護執法與司法聯動機制研究》科研課題,借助昆明理工大學法學理論上的優勢,將能提升環保法官法學理論素養和綜合素質,以及司法改革的理論支撐。
  “在環境這一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領域,聯合建立“環境司法創新教學研究基地,開啟了高等學校與司法機關開展深度合作的機制,這是一種強強聯合的探索。”孫書行稱,該基地的建立既可以發揮昆明理工大學的綜合學科優勢、人才集中和創新團隊優勢,又可以發揮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探索方面的優勢、審判實務與研究的優勢,以達到雙贏的效果。
  第四十三屆“六·五”世界環境日中國主題為“向污染宣戰!”(完)  (原標題:昆明成立“環境司法創新教學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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