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本報訊 (記者王廣永)昨日,省紀委通報了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中山市漁政支隊發放購物卡、違規用車問題被通報。
  記者從通報中瞭解到,省紀委對廣州、深圳、汕頭、河源、佛山等市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其中中山市漁政支隊發放購物卡、違規用車問題“上榜”。通報稱,2013年12月,中山市漁政支隊支隊長吳國頌授意下屬虛開餐飲發票,套取現金23000元,於春節前購買購物卡發給支隊23名副科級以上幹部每人1000元。
  2013年4月,吳國頌借省漁政總隊更換新標識之機,安排人員去除一輛執法車的規定標識,用於公務接待等非執法執勤活動。目前,吳國頌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套取資金全額追繳。
  昨日記者從中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領導分工中看到,吳國頌為黨組成員、廣東省漁政總隊中山支隊支隊長,依然分管漁政支隊、漁民安全等工作。
     (原標題:漁政支隊發購物卡 違規用車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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